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我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暨辽宁省优抚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信息表(考核)》。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前程无忧人才招聘网(www.51job.com)、辽宁省优抚医院(www.lnyfyy.com )、辽宁省人民医院(www.lnph.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方式:在前程无忧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或拨打电话报名,需填写《辽宁省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邮箱:lnsyfyy2021@163.com 报名电话:024-25878252 联系人:李老师13940014383 、张老师15640085166
(三)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8日
(四)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1月11日至12日,地点:辽宁省优抚医院(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10号),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由院招聘工作小组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负责对报考者的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携带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或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暨辽宁省优抚医院纪律监督电话:李老师13940362968
附件:1、《辽宁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暨辽宁省优抚医院2020年招聘编外人员计划信息表》
2、《辽宁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暨辽宁省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下载邮箱:lnsyfyy25878252@163.com 密码:Ln25878252
辽宁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暨辽宁省优抚医院
2020年12月24日

